為進一步加強陽江市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以下簡稱“科技計劃項目”或“項目”)的管理,規(guī)范項目驗收結題工作程序,明確工作流程和操作辦法,根據(jù)《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工作規(guī)程(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草擬了《陽江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F(xiàn)就起草文件的政策解讀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科技形勢發(fā)生較大變化,原印發(fā)《陽江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陽部規(guī)〔2015〕11號)是2015年編制出臺,歷時已過期,有部分條例已不適用現(xiàn)行科技計劃項目管理,2020年3月廣東省科技廳出臺了《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工作規(guī)程》(粵科監(jiān)字〔2020〕77號),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我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的政策需重新修訂以滿足新形勢下的新要求。
二、主要依據(jù)
(一)《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f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管理細則>的通知》(粵科規(guī)范字〔2021〕3號)
(二)《陽江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市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陽部規(guī)〔2015〕11號)
三、主要內容與特點
《細則》共28條,明確了申報范圍、責任分工、驗收結題程序、經費的處理措施等事宜,將加強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結題的管理,規(guī)范工作程序,統(tǒng)一標準要求,落實考評問效。
(一)第1-6條。明確工作規(guī)程的適用范圍、項目驗收結題的依據(jù)、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的內容、驗收結題應遵守的原則。明確市科技局、項目承擔單位、專家組的責任分工。
(二)第7-8條。一是驗收申請的程序,項目承擔單位在合同執(zhí)行期滿后3個月內提出驗收申請;二是驗收申請的材料,財政經費撥款 2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承擔單位財務部門出具經費決算表,財政經費撥款 20萬元(含)以上的由項目承擔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
(三)第9-13條。驗收的方式、驗收專家的抽取組織方式、驗收結論的種類。明確兩種項目驗收方式:一是材料驗收;二是現(xiàn)場驗收。驗收專家的組織原則方式:按照隨機、回避、輪換、保密等原則在專家?guī)斐槿。驗收結論的分類:分為通過、不通過、結題三類。
(四)第14-18條。對啟動終止程序的條件、程序以及對項目承擔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措施進行規(guī)定。
(五)第19-22條。根據(jù)驗收結論,項目經費按照收回結余、部分、全部的方式處理。
(六)第23-26條。對項目加強風險監(jiān)控,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對項目的參與單位和個人進行誠信和廉政管理。
(七)第27-28條。明確有效期、解釋權等。
四、修訂后辦法與原辦法的主要區(qū)別
(一)實行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
修訂后《細則》對項目任務指標、經費使用等情況實行一次性綜合績效評價。
原《細則》中,驗收結題不通過的,在整改完畢后可重新提交驗收申請,第二次驗收扔不通過的,自動轉入終止結題程序處理,并根據(jù)項目績效考核結果對項目承擔單位和負責人進行信用評價降級處理。
(二)項目的驗收結論和驗收通過的要求有變化
修訂后《細則》規(guī)定項目驗收結題的結論分為通過、不通過、結題三類,新增“結題”結論。能按期保質完成項目任務書確定的目標和任務,驗收結論為通過。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未完成項目任務書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或財政經費違規(guī)使用的,驗收結論為不通過。提供的驗收材料、數(shù)據(jù)存在弄虛作假或未按相關要求報批重大調整事項,按不通過驗收處理。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未完成項目任務書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且財政經費使用合規(guī),驗收結論為結題。
原《細則》規(guī)定項目完成度在80%以上的,較好地完成項目合同書規(guī)定的任務和技術、經濟、成果等指標,經費落實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規(guī)的項目,為驗收通過。
(三)項目驗收結題后的結余經費使用要求有變化
修訂后《細則》規(guī)定驗收結論為“通過”的項目,結余經費按規(guī)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tǒng)籌安排用于后續(xù)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驗收結論為“結題”的項目,結余經費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統(tǒng)一收回;驗收結論為“不通過”的項目,應追回結余經費和違規(guī)使用的財政資金。
(四)項目驗收結題的組織形式發(fā)生變化
修訂后《細則》明確了財政經費撥款20萬元以下的項目,應以審核驗收材料為主,一般不組織現(xiàn)場答辯和實地考察。財政經費撥款2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的項目,組織專家在市科技局聽取匯報、審核材料、開展質詢。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還應組織現(xiàn)場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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