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
為落實國家、省和市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檢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粵府辦〔2016〕121號)、《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陽江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辦法〉的通知》(陽府辦函〔2016〕248號)和《陽江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fā)〈陽江市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陽食安委〔2022〕1號)要求,市食藥安辦組織對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實施了評議考核。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2021年以來,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以全面創(chuàng)建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為目標,進一步增強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推動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線,全力守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自查自評的基礎上,經市食藥安辦組織有關部門審評和綜合評議,形成最終考核結果如下:陽西縣、陽東區(qū)評為A級;江城區(qū)、陽春市、陽江高新區(qū)和海陵試驗區(qū)評為B級。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與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
各級各有關單位要清醒認識到,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仍存在差距,主體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監(jiān)管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源頭治理有待進一步提升。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要落實黨政同責,將食品安全納入到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工程,構建從上至下完備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防范區(qū)域性食品安全風險,積極推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確保我市順利通過評價驗收。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具體考核情況由市食藥安辦另行分別印發(fā),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要針對失分項目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進措施,有關整改落實情況在本通報印發(fā)后一個月內以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名義報送市食藥安辦。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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