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堅持復議為民初心,遵循便民為民理念,針對無證砍伐林木被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一案,出具了行政復議調解書,解開群眾“心結”,讓糾紛“一次性解決”。這是陽江建市以來首次出具行政復議調解書,為行政爭議的實質性解決提供了范例。
2024年1月,某部門對當事人無證砍伐林木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當事人認為行政處罰裁量過重,遂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辦案人員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以化解行政爭議為目的,采取“背對背”“發(fā)送調解建議”等多種方式,對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釋法明理。
經(jīng)過幾輪耐心的溝通和釋明,申請人承諾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消除違法行為的后果,被申請人也對處罰的幅度進行了調整,最終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復議機構現(xiàn)場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經(jīng)各方簽字、加蓋復議機關印章后,發(fā)生法律效力。
出具行政復議調解書,是我市貫徹落實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和發(fā)揮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生動實踐。自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以來,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始終踐行新時期糾紛化解觀,充分運用行政復議調解和解手段做深做實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工作。
接下來,我市將繼續(xù)加大“復議+調解”工作力度,讓行政復議更有溫度,為中國式現(xiàn)代化的陽江實踐創(chuàng)造更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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